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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,商业经济进到了1个以互联网为核心的年代。在互联网时代 有两个大的显著特点:商品大爆炸,和信息大爆炸。
商品史无前例饱和,消费者的各类需求都能获得解决。例如洗衣机:快洗、烘干、杀菌、牛仔裤、羽绒服、羊毛、漂洗、浸泡洗、物联网……你可以想到到的功能早已全有了, 想做差异化愈来愈难。
现在你在淘宝上搜索女装 ,能够找出116万间商家,我们还能怎样做差异化?你还能开创什么全新品类?
商品再细分下去,顾客就快要炸裂了。现在的顾客早已得了选择恐惧症。更严重的现象是,如今信息传播严重超载,品牌传播的成本愈来愈高,造成品牌想告知消费者差异化也更加困难难。
以往是品牌稀缺,消费者关注力充足(一做广告,消费者就会留意到);当前则是关注力稀缺,品牌充足(无论如何开展广告传播,消费者很快就会忘记你)。假如你要让消费者留意到你的差异化,如果你只比竞争者好上一点是不起作用的,消费者很难留意到。你必须比竞争者好上10倍,消费者才会觉察到你和竞争者是不同的。
但品牌商如今的品牌塑造方法,依靠的还是产品同质化时代的方法。每次做品牌营销,都在竭尽全力地找寻商品的差异化卖点,结果找出的卖点跟竞争者往往只有5%的差异。换句话说寻找的差异化卖点,消费者压根都不关注。
在当今时代,消费者升级 是追求精致大于品质,追求精神满足大于物质功能,追求出众大于从众,追求想要大于需要。
今天消费者在买东西时,不会在乎你是不是这个领域领导者,不会在乎谁的名气大,也不在乎你和竞争对手有多高差别。
消费者在乎的是选购的品牌能不能做到他们的个性表达、审美表达、自我表达、喜好表达。消费者在乎的是通过品牌可不可以让他们有某种记忆犹新的、特色化的体验。包括品牌的质感与调性、品牌使用后的感受、品牌背后的故事与文化,以及品牌能否凸显消费者的形象和个性。
1997年, 有人跟乔布斯说:我觉得apple应该被消费者认为独一无二,这很关键。假如 apple说,我们的手机和其他品牌一样,只不过做得好些,那样没多少意思。
而乔布斯的回应则是:我不在乎独一无二,我只想能把手机做的更好。假如要做到这点必须独一无二,那apple就独一无二。假如不用独一无二也可以做到更好,那这样的话也可以。
apple首席设计师Jony Ive在iPhone 7发布时补了一句:“一个商品要做到独一无二很容易,但做到比以前更好却很难。”
apple的市值突破10000亿美元,并不是因为苹果与众不同,而是因为苹果创造了极致的用户体验。极致体验带来心灵共鸣,心灵共鸣带来粉丝和社群。这就是大爆炸年代的品牌逻辑。
产品大爆炸、信息传播大爆炸,而关注力却愈来愈稀少,品牌要想打动消费者,前提要引发消费者的内心共鸣和确认。否则,你再如何开展广告营销,出现在消费者眼前一千遍,它依然不理你。如今塑造品牌, 要 让消费者有的极致体验。
在品牌稀缺时代,品牌意味着的是产品口碑。
在产品同质化时代,品牌意味着的是知名度和差异化。
在品牌大爆炸时代,品牌意味着的是消费者体验。